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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到克拉玛依物流 行人被摩托车撞倒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2-4-23 浏览次数:

    上海到拉玛依物一名男子被三轮摩托撞倒后,又惨遭一辆轿车碾压,男子不幸死亡。2010年8月26日晚,这起发生在虹锦路上的惨剧引发了两起官司。事故发生后,轿车车主先是被死者家属告上法庭,他被判赔偿23万余元。后来轿车车主又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,索要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。轿车车主的诉讼请求一审获得法院的支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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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0年8月26日21时许,在虹锦路与哲林路交叉路口西侧路段,一辆三轮摩托车与行人姜先生相撞。事故发生后,三轮摩托车肇事者驾车逃逸。上海到拉玛依物随后,不幸的一幕发生了,姜先生被撞倒后,市民老郭正好驾驶轿车沿着虹锦路由西向东行驶,姜先生又遭到该轿车的碰撞、碾压,不幸于当日死亡。后经交警部门认定,无证据证明姜先生有过错,认定姜先生无责任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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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lhkelamayi.com/yxlx/hfgh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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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事故发生后,姜先生亲属将老郭和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。2011年4月8日,甘井子区法院作出判决,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姜先生亲属11万元,老郭赔偿23万余元。

  记者了解到,2010年1月1日,老郭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保险,其中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金额为20万元。事故发生时,正好在投保期内,老郭找到某保险公司索要赔偿,但是某保险公司作出《机动车辆保险拒赔案件通知书》,认为老郭的车辆在肇事时从事营业活动,上海到拉玛依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交通事故,因此拒绝赔偿20万元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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